实践教学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理论教学的继续、补充、扩展和深化。为保证实践教学规范化和有效运行,加强管理,提高实践教学质量,制定本规定。
实践教学成绩每学期考评一次,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及格。
1、 无故不参加教育见、实习;
2、 教育见、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及格;
3、 无故不参加学校、系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及实践教学的相关活动。
每学期期末系部将统一组织不及格员工的教育实践补考,参加补考的员工必须同时完成以下项目,方可被认定为成绩及格。
1、 完成5首弹唱曲目。(弹唱曲目从职业技能考核大纲的曲目库中抽取)
2、 在幼儿园授课2节,提供授课录像,教案,ppt,幼儿园老师评价及幼儿园盖章。
3、 任选内容进行一节课的说课,提供说课稿,说课录像各一份。
员工的实践教学成绩的认定由各班教育实践指导老师负责,不及格员工的补考材料需报教务科审核。最终补考仍未及格的员工,将缓发毕业证。两次及以上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者扣发毕业证。
sunbet
2012/5/25